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7月29日   点击人次: 578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9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校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21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详细流程参考《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该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请各二级高度重视,抓紧开展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二)有序组织申报。为方便学生申报,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将于85日开始接受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请各学校通知学生准备好申请材料,于85—95日先通过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开学后第一周按要求向二级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二级学院经过初审后在911日前招就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

(三)加强工作监督。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只能按照规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原件材料审核关,谁审核谁负责,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弄虚伪作假,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3188105420(招就处),073188540486(纪检监察室)学校受理相应举报投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附件1: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

附件2: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微信申报图解

附件4: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0729